第749页_女配不做恋爱脑(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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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求弟一边说着,一边低头打量曹秀秀。只见曹秀秀身上穿着的虽然是棉布衣裳,但是看着也干净整洁合身,她脸也比之前看着圆润了许多,显然,曹秀秀消失的这半年过得不错。

  曹求弟仿佛松了一口气,这才责怪曹秀秀,“你是上哪里去了,怎么不回家也不给家里托个信?娘都要急死了!”

  曹秀秀嘲讽地看了一眼曹求弟身后的马车,冷声道:“我做什么去了?反正不是给人做妾去了。”

  曹秀秀听出她话里的嘲讽,脸色顿时有些僵硬。

  “你回家去吧,免得娘担心了。”曹求弟劝道。

  “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你该操心的是何如获得白老爷的喜欢。”

  “秀秀!”曹求弟是真的恼了。这个世道就是这样,谁让她们生在了穷人家呢,若不是如此,谁会愿意给一个半截身子都入了黄土的人做妾?曹求弟虽然如是想,可是她也以此为耻,她只是以这个身份作为跳板,去获得她想要的东西罢了。

  曹秀秀看了一眼她身上披的披风,这披风还是她给做的。

  姐妹二人虽然一起长大,可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曹秀秀转身就走,将曹求弟晾在了原地。

  曹求弟见她不听劝,也着实没有办法。只好上车走了。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镇并不大,也不算是很繁华。曹秀秀去逛了一回就碰到了曹求弟之后,就失去了逛街的兴致。

  曹秀秀想了很久,她发现自己现在只能靠这门手艺吃饭了。但是若是光是像现在这样只知道埋头绣花,曹秀秀也觉得这辈子似乎没有什么奔头,能一眼就看到头了。

  她想了几天之后,想明白了。她要以此为生的话,她就要将这件事情做到极致,不仅仅只是一个绣娘,而是一个技艺高超绝顶的绣娘。她要绣出不一样的东西来。

  谁都不知道这个时候的曹秀秀已经定下了一个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目标。

  开春之后,天气渐渐地暖和了。

  在四月份的有一天,曹秀秀还听到前面街上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李东家还特意让她们都上街看,原来是张家小姐出嫁了。

  曹秀秀就站在街道一旁,看着那几十个下人抬着的嫁妆里面有她们绣的被面,心里也着实欣慰。

  曹秀秀在绣庄里一待就是一年,这一年里,她除了完成每天的绣花任务之外,晚上就会在自己的房间里琢磨绣技。

  她可能天生是吃这碗饭的料。

  半年后,已经是夏末了。这时候城里的夫人小姐间,突然流行起了一种服饰,这服饰的面料和别的没有什么不同,就是衣裳上的绣花美绝,远看如雾,近看似水,缥缈如□□。上面的绣花样式不仅不常见,就连这种花纹绣在衣裳上,若是料子本就不凡,再配上这种绣花,简直美得不似人间之物。

  第一个穿这件衣裳的就是县令家的小姐。

  在游湖的时候穿出来的,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县令家这位姑娘,若说相貌着实没有什么太可取的地方。她姓刘,长得很像刘县令。刘县令天生一张大饼脸,刘小姐的模样就和她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由此可知她相貌着实普通。她今年也十六岁了,要说她爹是县令,她怎么着也好找人家的,但是就是因为她相貌着实太过平凡了一点,而且眼光奇高,寻常的男子根本就入不得法眼,亲事就一拖再拖,一直到十六岁了都没有定下人家。

  姑娘大了,在家就待不住。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逛街。而绣庄就是她最喜欢去的地方。

  曹秀秀将这件衣裳做出来之后,她自己掏的银子买的上好的衣料,利用晚上的时间,一个月才做出这件衣裳来。这衣裳一做出来,先拿给李东家过目。

  李东家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走南闯北也是有过的,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的绣法。她一问,才知道这绣技是曹秀秀自己琢磨出来的。李东家无话可说,只能啧啧称奇。

  若是形容一下这种绣法,这些花看起来有点像浮在衣裳表面,看起来朦朦胧胧,但是又美得不法言说。曹秀秀一看李东家的反应,就知道不仅仅是自己觉得好看,显然就是这衣裳好看。

  曹秀秀就请求李东家挂在铺子里卖。她自己掏了五两银子才买来的布,这衣裳又是经过了一个月的呕心沥血才做成,再加上这种绣技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她们定的价格奇高,就这么一件衣裳,要价八十八两。

  八十八两,若是放在苏州那些繁华的地方去,也不算什么,但是在这个小城中,可谓是头一份。

  挂出来之后,前面有两个夫人看到之后都觉得好看,但是奈何这衣裳实在是太贵,就算是这些人都是有钱人,也多半不会花这么多银子买一件衣裳,这也太奢侈了一点。会被别人说嘴的。

  而刘县令家这位千金则没有这些顾忌,她是千金难买高兴的那种,不知道是从哪里听说了绣庄里有这么一件好看的衣裳,特意赶了过来,一看就喜欢得不得了,八十八两银子,眼都没眨,就买了下来。

  这银两还是李东家定下来的、曹秀秀一开始还觉得太贵了。八十八两买一件衣裳,她想都不敢想。本来李东家也想着这个价格未必能卖得出去,若是真的卖不出去,她就那些银子给曹秀秀将这件衣裳买下来,到时候衣裳就挂在她店里,当做镇店之宝。

  但是没想到衣裳竟然很快就卖出去了。

  刘小姐自从买下这件衣裳之后,就一直盼着这场游湖会了。届时年轻的妇人,小姐,以及城里那些公子们都会去参加,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她就盼着这一天,要穿着她最漂亮的裙子去游湖会上显摆显摆。

  果然,她一出场,所有人都被镇住了。

  刘小姐满意极了,心想这银两可花得真值。

  刘小姐不知道她自己顺便帮了曹秀秀一个忙,这衣裳算是彻底的打出了名号了。真是托了刘小姐的福,过了这次游湖会,曹秀秀接到了五六个订单,都是指定要这种衣裳的。

  李东家也着实没有想到这个小姑娘竟然会这么能耐。李东家是厚道人,虽然这衣裳真的很挣钱,但是她也没有因此就让曹秀秀教别的绣娘这种绣法。因为曹秀秀苦心研究出来,显然不是为了造福大众的。若是大家都会了,还怎么挣钱呢。

  另几个绣娘见此,确实眼热,想着曹秀秀来了一年了,彼此也算是熟悉了,没道理她回了这么厉害的绣法却不教大家吧?

  但是几个绣娘都碰了一鼻子灰。

  曹秀秀倒也没有说难听的话,她只是说这门绣技是她苦心想出来的,以后是要当做传家宝传给后人的,这是曹家独门绣技,不能外传。

  绣娘们心想你自己还只是个多大的小姑娘啊,就想着要造福后代了。但是这种情况也是提前想到了的,几个绣娘见曹秀秀不愿意教,虽然眼热,但是也毫无办法。毕竟东家都没有开口,显然她也知道曹秀秀不愿意。

  而卖来的八十八两银子,李东家一分都没有要,全部给了曹秀秀。曹秀秀一开始还有些不太好意思,但是李东家坚决不收,说是这衣裳的料子用的也不是店里的,而且曹秀秀是晚上熬夜将这件衣裳做出来的,就算是她自己的。

  李东家诚心不收,曹秀秀也只好将银子收着了。加上她原先存起来的十来两银子,她身上一共有一百两银子了。她可不敢将这么多银子放在身上或者放在房间里,她留了点碎散银子出来,存了一百两去钱庄,换了了一张存票回来。

  曹秀秀平时就将这张存票贴身放着。

  而游湖会后接连来了五六个订单,李东家并没有贸然接下来,而是询问曹秀秀的意思。

  李东家的意思是,曹秀秀就专心绣花,衣裳还是由绣庄里的裁缝来做。

  这个问题曹秀秀已经想了很久了,她想要靠着自己将这个生意做大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能借李东家的手。

  她虽然只来了一年,但是李东家的人品她已经了解得很清楚了,这是个稳靠人。

  她要和李东家合作。

  “东家,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您也看到了,这衣裳是因为才刚推出来,比较新鲜,所以在前面估计会有点生意。假如这个镇上没有市场了,我们还可以将衣裳卖到其他的地方去,这是一笔大生意,天下的女人都是一般爱美的,我觉得,这生意绝对大有可为!就是不知道李东家愿不愿意帮我这个忙?我毕竟年轻,在生意上的事情当然不如李东家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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