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8页_女配不做恋爱脑(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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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滴——十月打卡!

  我有时候怀疑我这些收藏是不是都是假的,每次我说发红包都炸不出评论。

  再来一次,留评收获十月红包~

  第354章通房(七)

  曹秀秀回房间之后,将红包拿出来,一打开,里面果然放着的是银票。她取出来之后,看清面额,很是吃了一惊。

  李双月往里面放了两张十两银子面额的银票,也就是二十两银子。

  曹秀秀虽然现在有钱了,不缺这二十两银子了,但是还是十分感激李东家的一片心意。

  城里的春节味儿浓,只是绣庄里面人少,显得有些清冷了些。

  等到了正月十五,去年过年的时候,曹秀秀跟着孟氏一起去了张家绣嫁妆,过完大年三十,初二就又去了张府。今年就不必这样匆忙了,今年也没有接到绣嫁妆的订单,就算是有,李东家也不会派她去了。

  到了正月十五,城里要玩花灯。玩花灯的人是官府请的,要走街串巷的玩,人会很多,几乎城里的百姓们都出来看花灯了。

  不仅如此,在坊市那边,还有一条专门的巷子卖花灯,不仅有花灯卖,还有很多小玩意,吃的玩的,应有尽有,着实有趣。

  曹秀秀虽然一年到头都待在铺子里,但她毕竟只是个十来岁的姑娘,对这种热闹的去处也是十分向往的。

  终于盼到了正月十五。

  今天她们没有做晚饭,而是从已经开业的酒楼订了一桌席面,早早地就吃过了晚饭。李东家已经看了几十年的花灯了,不想去凑这个热闹。曹秀秀就跟着小何一起上街去看花灯。

  小何现在对曹秀秀的心思很是复杂,他知道自己和曹秀秀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只怕她看不上他这个跑堂的伙计,所以虽然心里藏了话,却不敢对曹秀秀说。

  曹秀秀的心思不在这些事情上,所以也没有注意到小何对她有意思。

  吃过饭,天还没有黑,但是街上的氛围已经有了。

  曹秀秀如今无忧无虑的,就比以前快乐太多了。她看到什么都觉得高兴。而且今年她宽裕了很多,这些东西也不费什么钱,只要是喜欢的,想吃的,她都买了个遍。小何就跟在她身后,见她拿着东西不方便逛,就主动将她提着的东西接了过来。

  灯市上的人随着天慢慢变黑也多了起来,很多小贩都想要在今天晚上来分一杯羹,所以灯市延绵不绝,长达二里。

  曹秀秀本来就是吃了晚饭才出来的,又嘴馋吃了不少的小吃,这会儿刚好逛逛消消食。

  因为这个灯市热闹,且一年只有一次,所以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爱凑热闹的都会来逛逛。

  白二爷现在就跟在自己妹妹白明珠身后,白明珠在一个摊位上面挑选着灯笼,他就站在身后,吩咐随行的两个下人看好小姐,灯市上人太多了,别让人冲撞到了她。

  这不是白明珠第一次逛灯市了,她几乎每年都会过来,虽然说很多东西已经不新鲜了,但是她还是喜欢过来,这里热闹得紧。

  白明珠身上就穿着好不容易才在绣庄买到的孔雀裳。她过年前才拿到手,正新鲜着,虽然昂贵,但是白明珠并没有舍不得穿的意思。

  白明珠挑了一个老虎造型的灯,她让摊主给她点上了蜡烛,就提在手上玩。

  本来白二爷是想将他大哥的儿子白永寿给抱来的,但是白明珠不同意,说小孩子太难照料了,影响她玩。

  白二爷想了想,白永寿有些皮,这灯会上人又多,若是一个不小心看丢了,也是个麻烦事情,遂作罢了。

  白明珠一个摊子一个摊子地看过去,她财大气粗,只要是看上眼的东西都买,光是灯笼就买了五六个,不止随行的下人手里拿满了东西,就连白二爷手上都提上了一只灯笼。灯市还没逛一半呢。

  天空黑得如同泼了墨,虽然还是初春,但是灯市人潮拥挤,巷子就这么宽,两边都摆上了货摊位,中间留给行人通过的空间就窄了,人又多,几乎快达到人挤人呢。

  不少农家小孩子在人流中穿梭,一点都不害怕。

  可怜白家两个随行的下人手里都提满了东西,还需要时刻注意着,不让别人撞上白明珠。

  白明珠可不管这些,她的目光放在了两边的摊位上。吃的她瞧不上眼,觉得这些下等人做出来的东西不干净,所以她也不想吃,只是小玩意多,她很喜欢。

  人越来越多了,白家两个下人走在白明珠的前面,尽力给她开路。

  人越来越多,两个随从手上又提满了东西,渐渐地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手上拿着一根糖人,一边逛一边看。他头上还梳着两个总角,脸上有些脏,穿的衣裳看起来也有些短了,还有几个补丁,一看就知道是穷人家的孩子。

  这孩子的黑眼睛咕噜噜的,他看到一旁的小摊上有用木头雕的木剑,虽然他十二三岁了,但是这木剑雕刻得十分精巧,看着像是真剑。他一喜,摊位旁挤满了人,他想凑过去看得更真切一些。

  小孩子从小营养不良,长得矮瘦矮瘦的,在人群中穿梭十分容易。他拨开两边的大人,就朝摊位方向挤了过去。

  白家两个下人提着东西,没注意就被这小孩拨到了一边去,心中一惊,连忙回过头,等看清后面,登时就瞪大了眼睛。只见这个毛头小子,竟然径直冲向了白小姐。他还不自知,眼睛只有摊位上的木剑。

  两个下人一惊,连声呵斥了几声,但是为时已晚,这小孩手上拿着的糖人,不小心戳到了白小姐的衣裳。

  白小姐今天为了展示自己的漂亮衣裳,连披风都不愿意披的。这等得十分辛苦的衣裳被糖人粘住,顿时就留下了一个拇指大小的黄褐色印子。

  白小姐爱俏,这衣裳还是用的白底的绸子,糖粘在上面十分明显。

  白小姐在那两个小人惊恐地呵斥的时候就发觉了不对劲,但是也晚了一步,她来不及避开,这小子就冲过来了。

  白明珠看着干净的衣裳上留下的糖印子,先是愣了愣,随即厉声尖叫。

  先不说她这衣裳花了多少银子,这糖渍粘上去说不定洗不掉了不说,这衣裳她可是等了三四个月才拿到手,还没穿几次,新鲜劲都还没有过去,就这么被糟蹋了!

  白明珠之后的反应就迅速得多了,她一把将那个罪魁祸首拉住,狠狠一贯,小姑娘家的,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可能真的是因为气冲上了头,一瞬间爆发出来的,竟然将这孩子狠狠地掼在了地上。

  曹秀秀走在前面,小何就跟在她身后,小何手上已经拿了不少的东西,都是她的。曹秀秀有些过意不去,提出自己拿一半,小何愣是不同意,将她买的吃的玩的提在手上,曹秀秀自己就提了一盏桃花灯。灯里她没让摊主点上蜡烛,这巷子人太多了,又挤得慌,点上蜡烛不太安全。

  走到一处格外的拥挤,人站着不动,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当街卖艺还是什么。曹秀秀兴奋得紧,她也拨开人群朝里面挤过去。、

  小何提着东西,实在挤不进去,只好就站在外面等她。

  等曹秀秀挤到了里面,才发觉并不是什么卖艺,而是有个穿着白色棉裙的女子在臭骂一个跪在地上的小孩。一个披着宝蓝色披风的男子在跟那个姑娘说着什么,但是姑娘显然怒不可遏,一脚朝那地上跪着的孩子踹了过去,小孩子不停地抹着眼泪,却不敢哭出来。他本来就单薄,被这一踹就倒在了地上。

  那孩子穿着破烂的棉衣,地上全是积雪融化过后的泥污,这孩子就被踹倒在青石板上。

  曹秀秀眉心一锁,有人比她先站了出来。

  “我说,这位小姐,这小孩也只是无心之过,您大人不记小人过,何必为难一个孩子呢!”

  站出来说话的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他很看不过眼地准备去将那个孩子给拉起来。

  曹秀秀已经认出来这一男一女的身份了。不管男的还是女的她都见过,是白家的人,白二爷和白明珠。

  她那个梦境,这个白明珠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白明珠是白家的明珠,为人刁蛮骄纵,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惹到她了,竟然被她这样当街羞辱打骂。

  白明珠冷哼一声,道:“这小杂种将我的衣裳弄脏了,你敢去拉他,你就赔我的银子,这衣裳一共花了我一百二十两银子,你敢站着说话不腰疼,敢不敢赔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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