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在小孩子面前社死_病娇皇叔白切黑:农门医妃哪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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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在小孩子面前社死

  陆承瑾眨了眨亮晶晶的桃花眸:“如果你能原谅我,我们就不用演戏了。”

  他的言辞十分恳切。

  孟清韵的内心一阵烦躁,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连环套,走都走不出来的那种。

  麟儿这个小黏人精已经让她不得脱身了,太皇太后那边,确实也不好交代。

  太皇太后这个和蔼慈祥又睿智清明的老太太,孟清韵很喜欢。

  大过年的听到她把陆承瑾甩掉的消息,的确会给老太太添堵。

  孟清韵也于心不忍。

  只好无可奈何地答应道:“好吧,等过了年再说吧。”

  陆承瑾立刻像一只乖巧的小狗狗一样黏了上来。

  “阿韵,参加除夕宴的宫装,已经准备好了。”

  孟清韵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胸口,阻止他与自己靠得太近。

  “原来你早就有预谋。”

  “不是。”陆承瑾乖觉地答道,“是一个月前就准备好的。”

  一个月前,正是二人如胶似漆的时候。

  孟清韵的心湖微微泛起了涟漪,但是很快就清醒过来,提醒自己不能被这些小小的细节感动。

  渣男,永远都是渣男!

  “姑奶奶可以陪你演戏,但是我要和你约法三章。”

  孟清韵一下一下戳着他的心口,严肃正经地说,“第一,你不能在众人面前故意和我亲密;第二,不许叫我喂东西给你吃;第三,不准随意发飙吃醋。”

  陆承瑾不情不愿地嘟起了嘴巴。

  如果都答应了,那他的快乐还剩下什么?

  “我要是忍不住呢?”

  毕竟这些都是他参加盛大宴会的标准操作。

  他的小狐狸明媚耀眼,走到哪里都是吸引人的存在。

  他总是忍不住,向全天下宣告自己对小狐狸的所有权,消灭那些觊觎痴迷的目光。

  “你敢!陆承瑾,上次的账,我还没找你算!”

  孟清韵掐住他的喉咙,将他按倒在软塌上。

  她屈膝跪在他的身侧,气质宛若恶霸,像是要痛宰一只软绵绵的小羔羊。

  “阿韵,你又冤枉我,是你自己从床上掉下来,砸到我身上的。”

  陆承瑾委委屈屈地咬了咬薄唇,“也是你抱着我叫小乖乖,还亲了我好几口的。”

  “不是那次!”孟清韵羞恼得秀脸飞霞,连耳根都红了个透彻,“是昨天晚上!”

  自从那次她睡觉不老实,掉下床被陆承瑾占便宜之后,她就把麟儿放在外面睡,自己睡在里面。

  为的就是防止自己再掉下去。

  可是陆承瑾这个狗男人为了占便宜,居然半夜把麟儿抱下了床榻,放在了脚榻上,自己偷偷摸摸溜进了她的被窝。

  可怜的麟儿,睡醒之后整个人都是蒙圈的。

  陆承瑾居然大言不惭地骗儿子,说麟儿梦游,自己跑下床的。

  “昨天晚上……”陆承瑾慢吞吞地说,唇角还勾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你抱着我睡得挺香的呀。”

  孟清韵:“!!!”

  如果手里有刀,她早就把这只狡猾的小奶狗给一刀抹了。

  她危险地磨着后槽牙,揪住陆承瑾的的衣领。

  “你是不是觉得姑奶奶真不敢把你怎么样?”

  陆承瑾只顾盯着她粉嫩的樱唇看,完全没在意她说什么。

  只觉得,小狐狸连威胁人的时候,都这么可爱。

  孟清韵见他走神,火冒三丈,俏脸凑近了几分,语气更重,“听到了没有?”

  “嗯……”陆承瑾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句。

  他的眼睛,又顺着她柔和的脸部线条,移到了她白皙纤长的玉颈。

  那里印着深深浅浅的吻痕,是他昨晚故意留下的。

  他想在小狐狸每一寸肌肤上,种下属于他的痕迹。

  让她忘也忘不了,逃也逃不掉,一辈子都被自己捧在掌心。

  “你若再敢越雷池一步,我就立刻废了你全身的经脉,让你……”

  陆承瑾的喉结难耐地滚动了几圈,突然伸出手掌,拢住了孟清韵的后颈。

  孟清韵慌忙后撤,却被陆承瑾用力制住,不准她躲闪。

  “你——”

  嘴巴刚一张开,就被陆承瑾趁虚而入。

  吻得又深沉,又缠绵。

  “爹爹,娘亲?”

  麟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二人身后,肉乎乎的小手挠着头,费解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两个人的嘴唇贴得这么近,呼吸多困难呀?

  孟清韵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将红透的脸埋在了陆承瑾的胸口。

  陆承瑾这个狗男人,已经数不清多少次让她在一个小孩子面前社死了。

  陆承瑾却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将全身僵硬的小狐狸揽在怀中,一下一下捏着她腰上的软肉。

  “娘亲的嘴唇上抹了蜂蜜,想让爹爹尝一尝。”

  孟清韵:“……”

  你这样骗自己儿子,良心不会痛吗?

  麟儿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忽闪了几下,“哦……甜吗?”

  甜,当然甜了,全身都甜。

  孟清韵脸上的热气好不容易才散去,气恼地推开陆承瑾。

  “我要去逛街,不许跟着!”

  除夕宴就在明晚,她要给太皇太后买礼物。

  虽然不能继续当太皇太后的儿媳妇了,但是她由衷希望太皇太后能过一个开开心心的年。

  作为晚辈,礼节必须要周到。

  临近春节,大街上比往日更加热闹。

  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孟清韵拿着三十万两银票,来到了珍宝斋。

  珍宝斋是京城最大的珍宝店,虽然价格不菲,但品质上乘,是贵族官家小姐夫人们最喜欢逛的地方。

  孟清韵决定在这里,给太皇太后选一件礼物。

  刚一进店,就看到一群夫人小姐,围着一个比人头还大的夜明珠,连连称叹。

  那颗夜明珠通体莹润透明,明可鉴人,最妙的是里面像是镶嵌着一条银河,闪着碎钻般的光芒,如同梦幻般的仙境。

  “有了这颗银河夜明珠,晚上连灯都不必点了,三丈之内,都能被这颗夜明珠照亮,就像是徜徉在银河的星光里,如梦如幻!”

  珍宝斋的刘老板正得意洋洋地介绍着他的镇店之宝。

  没有女人不喜欢亮晶晶的东西,那些夫人小姐,眼睛里都闪着星星。

  “好美,好想要!”

  “就是价格太贵了,把我卖了都买不起呀!”

  有些人只能望洋兴叹。

  “才二十万两,一点都不贵!”刘老板极力介绍道,“小姐,您若是喜欢,价钱好商量,这可是稀世珍宝,世间仅此一颗呀!”

  孟清韵掂了掂手里的银票,有些心动了。

  “老板,这颗银河夜明珠——”

  “娘,你快看,你快看!我说的就是这颗夜明珠,太皇太后一定会喜欢的!”

  孟清韵话没说完,就看见一群脸熟,但都叫不上名字的小姐夫人,簇拥着两个熟人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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