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2章 杀伐果断,冷静分析,拿着药锄的斗篷人_乱世逃亡后,我成了开国女帝林知皇符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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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杀伐果断,冷静分析,拿着药锄的斗篷人

  林知皇假做迷蒙的睁开眼,略微抬头向来人看去,便见那名被唤作老三的已提刀走到了她面前,另一人离她还有十丈远的距离,不由凤目微敛,在心里计算起来。

  若她现在用手弩射杀了眼前人,另一人必会见势不妙跑走。

  从他们刚才的谈话中,已可确定他们还有四名同伙,而她的手弩只有四发箭,若跑走的人去而复返叫来余下同伙

  不行,现在还不是最佳的动手时机。

  只要动手,必须将这两人都杀了,不能放过任何一人。

  “老....老大!美人!老大!这里有个美人!”老三看清林知皇的脸,握刀的手霎时收了力道,激动痴迷道。

  “别他娘的发癫,将人赶紧杀了!不能留有人证!等摸了钱,哪家妓院的美人俺们挑不得!别他娘的....”

  被叫做老大的人,边走边数落老三,然而在看清林知皇的脸后,数落声戛然而止,咕嘟咽下了一口唾沫。

  “真的贼他娘的好看啊!胸也大!”

  老大在看清林知皇容貌后,杀心微收,提着刀快步走过来。

  “老大!俺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这要卖去青楼,不得值个百两?咱们发了啊啊!哈哈哈!”

  老三面露淫邪之色,激动的蹲下,直接伸手朝浑身尽湿的林知皇胸部位置摸去。

  然而他的手才伸到一半,就感觉到眉心一凉,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后走过来老大见老三突然全身一颤,向一边倒下,立即意识到不对,连忙拿着刀往后退。

  林知皇哪能让他跑出手弩射程范围,忍痛面色冷寒地腾坐起身,扬臂向他后脑射去。

  短箭斜穿过那老大的后脑,从他前嘴透了出来。

  “啊啊啊啊!”

  老大没死,仰头嘶声惨叫,边叫屁滚尿流的往前跑。

  林知皇见人没死,捡了那老三原本拿在手里的军刀,强忍胸下钝痛,毫不犹豫地提刀向老大所跑的方向追去。

  箭矢已用两根,没必要再浪费,林知皇决定直接追上去补刀。

  老大跑了十余丈就眼前发黑倒在了地上,哀嚎着回头,就见林知皇一身红衣单手提刀向他追来。

  老大见此情状,如见鬼魅,叫得更是凄惨,强撑着不让自己失去意识,手脚并用的向前爬,妄图逃离此处。

  这哪里什么绝世美人,这分明是杀人不眨眼的活阎王!

  可惜这道理他明白的太晚,还没爬出几步,他就听到身后有刀挥来的破空声。

  下一刻,河滩边鲜血喷涌四溅,老大的头颅只剩一半还挂在脖子上,彻底断了气。

  林知皇连杀两人,远比她自己想象的冷静,她有些闹不清楚长在红旗下,从未杀过人她此时为何会如此冷静。

  天空雨停,林中顿静。

  林知皇的眸光从老大的尸体上移开,垂眸看向自己尚还光着的脚丫子。

  因为她刚才情急之下奔跑追人,脚底被棱角不平的碎石划伤,现在她所站的泥地已是一片血红。

  雨停了,陆续有人会上山,或是采摘,或是劳作,她得尽快离开这里。

  林知皇抬刀甩了甩刀上的鲜血,用刀面照她现在的模样。

  那两个死人都说她极美,让她看看这身体美到什么程度。

  刚刚杀过人的刀,甩掉上面的血,依旧是光可鉴人的。

  林知皇很快就看清了自己现在的模样,青丝如瀑,眉清如黛,琼鼻高挺,粉唇饱满,唇线弯翘,凤目清窈含威。

  嗯,甚美。

  美与威相合,见之忘俗。

  竟有人能长成这样。

  林知皇心里如此想着,却丢刀蹲下了身,不带一丝迟疑的在河里抓了把淤泥,径直往脸上抹。

  抹完了泥,林知皇迅速开始脱身上所穿的朱色绣金丝蛟龙纹长袍,又单手捡起刚才丢下的刀,将袍子上绣金线最多的两块部位给割了下来,将两只伤脚裹的严实。

  做完这一切后,林知皇走到那掉了一半头的盗墓贼身边,单手扒了他的鞋,穿到了自己裹了布的脚上。

  扒了这盗墓贼的鞋,林知皇还不忘还施彼身,干了他之前干的伙计,将他从头到脚洗劫一番。

  最后从这盗墓贼身上摸出了两块指状玉,和几块碎银、还有许多铜板。

  林知皇一看那玉的形状,就断定这乃墓中窍玉,连忙丢了玉,重新蹲去河边狠挫净手。

  这盗墓贼倒是什么都盗,还将这东西贴身放,忒不讲究!

  净完手后,林知皇沉着脸将搜刮来的碎银和铜板放入腰带里,提着刀又到另一名盗墓贼身边,如法炮制了一番,这次只摸到了几个铜板和火折子。

  林知皇将这些搜出来的钱财都妥帖收了起来,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是还没点钱财傍身,寸步难行。

  有钱,才能不慌,才好筹谋后事啊。

  林知皇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搜刮完盗墓贼的钱财,连盗墓贼的外衣也没放过,单手扒了下来,只往身上穿。

  这名盗墓贼是被林知皇射中眉心,直接倒地身亡的,因此衣服并没有染上血渍。

  他穿的衣裳,就普通农户常穿的衣裳,穿着这种衣服出林,可比她原先穿着那件朱色华服出林安全多了。

  林知皇穿好从盗墓贼身上扒下来的外衣,还用污泥抹了头脸,此时要没有心人仔细观察她,俨然就是一名身材消瘦的受难农夫了。

  忙完这一切,林知皇胸下处的痛感也消下去不少,快走到那名尚还有气的士兵身边,用没受伤的左手使力,将他从浅滩中拖拽出来,安置到了一旁的大树下侧躺掩藏。

  林知皇快速记下这名士兵周身上下的特征,意外的发现,只需要一眼,她就将这士兵的体格容貌,还有身上的重甲制式,以及全身上下各种细节都牢牢地记在了脑海里。

  记忆好像变好了?

  不,是变得极好。

  看一眼什么都能记住!

  这难道就是穿越带来金手指?

  林知皇心里这般想着,确定这名士兵暂时不会再有危险,便快步离开这片浅滩,向林中走去。

  进入了林中,远离了刚才她连杀两人的浅滩,林知皇边往下游方向走,边开始整理起如今已分析出的事。

  一、这具身体非富即贵,很可能是“王”。

  二、那些与她一样躺在浅滩中的兵,很可能是之前保护原身的兵,是随原身一起从上流冲下来的。

  至于原身为何会在上流位置被山洪冲下来,未知。

  三、这具身体绝对练过武,方才她拿刀杀那两名盗墓贼时,挥刀时下意识使用巧劲,且手掌虎口处皆有薄茧。

  四、若刚才那些士兵是保护原身的兵,那附近应该还有其他被冲下来的兵,他们醒来脱困后,会立即来找原身。

  综上所述,她得赶紧离开这里。

  她不是原身,没有如书中的那些穿越者一样,接收到原身的记忆,为不被发现端倪,暂时不能被这些士兵找到。

  假称失忆?一个人再是失忆,原本的性格,喜好,口味,和身体小习惯却并不会变。

  若不是特别亲近原身的人,还可以用“失忆”糊弄,若是碰上亲近熟悉原身的人,她被看穿,那是分分钟的事。

  林知皇飞快地在林中走着,绕过一棵大树,突然看见前方树后蹲着一个戴着灰色斗篷的人。

  此人正拿着一把药锄,正小心翼翼地在树旁挖着什么。

  两人这一照面,同时惊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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